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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食安法第22條規定,必須標示原產地(國),會有客戶問小編:我們使用的是進口的原料,所以我們的茶包上要標示「原產地:○○國」嗎?
首先要瞭解
原產地(國)標示的意涵,是為了讓消費者可明確知道食品之製造來源、選擇權利及風險管理等考慮,故食品標示需強制標示原產地(國)。
原產地(國)之定義為:是指食品製造、加工或調配製成最終產品之國家或地區。
在台灣合法設立的食品工廠做完整的加工與製造,當然就是MIT (台灣製造)。
舉例:保康生醫利用A與B原料(不同國家來源),經自有食品工廠做「深度加工」,做成漢方茶包的產品。並且是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之貨物與原材料歸屬之海關進口稅則號列前 6 碼號列相異者,或附加價值率超過35%,則視為「實質轉型」。
由此點選「保康生醫製造流程」
但僅食品原料混合或分裝後販售,則不得標示原產地(國)為台灣。(洗產地)
舉例:購買A與B原料,並混合後再分裝成小包。
因食安法第22條仍規定要標示負責廠商資訊:倘若中文標示之食品製造廠商地址 (台灣台南市永康區尚頂路20號) 足以表徵為原產地(國)者,得免為標示。
所以未來在商店或網路購物時,請留意原產地(國)標示,就清楚知道是台灣或○○國,身為消費者的你就更可以安心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