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乾燥茶包的工廠,製程幾乎不碰水,所以用水這一條常常被當成跟自己無關。但 GHP 附件一那一款寫的是「製程中之用水、冰塊,及清洗製造有關之設備與用具之用水」,洗機台的水也在裡面。
這是食藥署 GHP 問答集裡點過的狀況:業者對製程用水相當重視、採高規標準,卻不清楚法規對設備清潔用水也要求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五款,一次看完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民國 114 年 6 月 4 日修正)附件一,供水的規定有五款:
| 款 | 規定 |
|---|---|
| 一 | 製程中之用水、冰塊,及清洗製造有關之設備與用具之用水,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
| 二 | 有足夠之水量及供水設施 |
| 三 | 使用地下水源者,水源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十五公尺距離 |
| 四 | 蓄水池(塔、槽)距離污染源三公尺以上,保持清潔,每年至少清理一次並作成紀錄 |
| 五 | 飲用水與非飲用水之管路系統應完全分離,出水口能明顯辨識區分 |
五款裡有三款跟乾式工廠直接相關:第一款的清洗用水、第四款的蓄水池、第五款的管路分離。
第一款:洗設備的水也算
條文把三件事並列:製程用水、冰塊、清洗製造有關之設備與用具之用水。三者同一個標準。
對乾燥茶包廠來說,製程用水可能趨近於零,冰塊用不到,但設備要洗。粉碎機、篩網、配料斗、充填頭,每次換配方都要清機,清機那篇談過它為什麼決定最低量。那些水,法規要求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理由不難想。洗完的設備要接觸下一批料,水裡有什麼就留在設備上,再轉移到產品。
第四款:蓄水池那三個數字
蓄水池的規定有三個可驗證的點:距離污染源三公尺以上、保持清潔、每年至少清理一次並作成紀錄。
最常出問題的是第三項的後半段。清理有做,紀錄沒留。稽查時能證明的是紀錄,不是記憶。
要留的欄位不複雜:清理日期、執行人員或廠商、清理方式、下次預定日期。一張表格一年只填一次。
第五款:兩套管路不能接在一起
飲用水與非飲用水的管路系統應完全分離,而且出水口要能明顯辨識區分。
非飲用水指的是不與食品接觸用途的水,例如消防、冷卻、部分清洗場區的用水。這兩套如果在某處接通,或某個出水口沒有標示,風險是有人拿錯水洗設備。
實務上的做法是顏色標示加上標籤,並且在廠區圖上把兩套管路畫出來。這張圖在稽查時也用得到。
地下水源與其他情況
第三款針對使用地下水源者,要求水源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十五公尺距離。
使用非自來水的業者另有檢驗與處理方面的要求,散在其他規定裡。本文只整理 GHP 附件一這五款,使用非自來水的情況請另行查證適用的規定,不要以本文為完整清單。
這一條跟代工客戶有什麼關係
如果你是品牌商,去工廠看的時候這幾項都看得到,而且不需要專業背景:
- 蓄水池有沒有加蓋、周圍乾不乾淨、清理紀錄調得出來嗎
- 清洗區的出水口有沒有標示
- 問一句:洗設備的水是什麼水、有沒有水質報告
第三個問題的答案如果是「就自來水啊」,那通常沒問題;如果答案含糊,值得再問下去。
本廠的作法
保康的產線以乾式製程為主,製程用水的使用量有限,清機與器具清洗是主要的用水場合。這些水同樣適用第一款的要求。
今天就能做的三件事
- 調出最近一次蓄水池清理紀錄。調不出來的話,那是第四款的缺失。
- 走一趟清洗區,看出水口有沒有標示。這是第五款,花兩分鐘。
- 確認你的水質報告涵蓋哪些出水口。只驗一個點的報告,代表性有限。
常見問題
乾式製程也要管用水嗎?
要。GHP 附件一第一款把清洗製造有關之設備與用具之用水與製程用水並列,適用同一個水質標準,與製程是否加水無關。
用自來水是不是就不用驗?
自來水在供水端已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但廠內的蓄水池、管路與末端出水仍可能影響水質。蓄水池的清理與紀錄是 GHP 明文要求的項目。
蓄水池多久清一次?
GHP 附件一的規定是每年至少清理一次,並作成紀錄。實際頻率可依使用情形自行提高。
非飲用水管路怎麼算分離?
條文要求兩套管路系統完全分離,且出水口能明顯辨識區分。實務上以獨立管線搭配顏色與標籤辨識,並在廠區圖上標示。
最後
用水這一條的門檻不高,五款裡有四款靠紀錄與標示就能完成。會被開缺失的,通常是清理做了沒記、或出水口沒標。這兩件事今天就能補。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依 2026 年 10 月 4 日查詢之法規版本撰寫,僅整理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件一之供水規定。使用非自來水或其他特殊情形另有規定,實際適用請以主管機關公告之現行規定為準,本文不構成法規符合性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