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產品放進 40 度的恆溫箱兩個月,換算成常溫就是一年,效期這樣訂出來。這套方法對含水量高、靠微生物腐敗來定終點的產品還算堪用。放到水活性 0.3 的乾燥草本上,它會給你一個偏離現實的答案。
加速試驗的邏輯很單純:升高溫度,讓劣化反應跑快一點,再用一個係數把時間換算回常溫。問題出在那個係數假設了一件事,就是升溫只改變反應速率,不改變反應本身。
乾燥草本的劣化走哪幾條路
先盤點你要防的是什麼。乾燥茶包與藥膳包在保存期間會變差,主要有三個原因:
| 劣化途徑 | 表現 | 受什麼驅動 |
|---|---|---|
| 吸濕 | 結塊、水活性上升、發霉風險提高 | 包材阻濕能力與環境濕度 |
| 氧化 | 香氣散失、油耗味、顏色變深 | 殘氧量與光照 |
| 揮發 | 香氣物質隨時間逸失 | 包材阻隔性與封口 |
這三條都跟微生物沒有關係。水活性壓在 0.2 至 0.4 的料,微生物本來就沒有繁殖空間,另篇談過。所以效期的終點落在「不好喝了」或「結塊了」這一類。
升溫會改變水活性
這是加速試驗用在乾燥品上最大的問題。
水活性是平衡水蒸氣壓的比值,它會隨溫度變動。同一包料,水分含量完全沒變,溫度從 25 度升到 40 度,量到的水活性會往上跑。
結果是你在恆溫箱裡測試的,已經不是常溫下的那個產品。你以為在加速同一條路徑,實際上把產品推進了另一個水活性區間,而那個區間的劣化機制可能跟常溫不同。
溫度對包材也有影響。塑膠膜的水蒸氣穿透率隨溫度升高而上升,恆溫箱裡的袋子比常溫下的袋子更會漏。於是你同時加速了兩件事,卻只用一個係數換算。
升溫還會叫出原本不會發生的反應
有些反應在常溫下慢到可以忽略,升溫之後才明顯起來。糖與胺基酸的梅納反應是常見的例子,它會讓顏色變深、風味改變。
如果你的產品含紅棗、枸杞這類高糖分原料,在 40 度放兩個月跑出來的褐變,常溫放一年未必會發生。這時候加速試驗給的答案是錯的。
那效期要怎麼訂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成品有效日期之訂定應有合理依據,必要時應為保存性試驗。準則沒有規定一定要用哪種試驗,留了判斷空間給業者,相對地也把舉證責任留下來了。
對乾燥草本,可行的組合是這樣:
- 實時試驗當主軸。依實際標示的保存條件存放,在中途與終點取樣檢測。慢,但它量的是真實條件下的那個產品。
- 加速試驗當排序工具。比較兩種包材哪個撐得久、比較加不加脫氧劑差多少,用加速條件做相對比較是合理的。拿它外推絕對天數才有問題。
- 把監測項目對準實際的終點。既然劣化走吸濕與氧化,就量水活性、量外觀與官能品評,而不是只驗微生物。微生物在 0.3 的水活性下驗一百次都會過。
衛生福利部另有〈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111 年 12 月 20 日衛授食字第 1111303025 號)可參考。指引的內容會更新,實際的試驗設計請查現行版,本文刻意不轉述裡面的條件與天數。
第一批貨最常見的錯
新品牌訂效期時,最常發生的狀況是直接抄。抄市面上同類產品的天數,或抄原料供應商給的建議。
原料的效期跟成品的效期是兩件事。原料裝在工業用大袋裡、存放在你管得住的倉庫;成品裝在小包裝裡、放在通路的貨架上、被消費者開開關關。包裝形式與使用情境一改,效期就要重算。
效期怎麼訂才站得住,另篇完整談過。
本廠的作法
保康的乾燥半成品水活性落在 0.2 至 0.4,起點壓得低,供應鏈後段的回潮才有餘裕可走。這個數字直接影響效期能訂多長,因為吸濕是乾燥草本的主要劣化路徑。
包裝端用排氧處理降低殘氧,減緩氧化與香氣散失。這一段與包材的阻隔能力要一起看,另篇談包材。
今天就能做的三件事
- 翻出你訂效期時的依據文件。如果找不到,那就是衛生局稽查時會被問的那一項。
- 確認你的保存試驗量了什麼。只驗微生物的乾燥品試驗,量不到它實際會走的那條劣化路徑。
- 把包裝形式寫進試驗條件。換袋型等於換產品,舊的試驗數據不能直接沿用。
常見問題
加速試驗完全不能用嗎?
可以用在相對比較,例如兩種包材或兩種配方哪個撐得久。用它外推常溫下的絕對天數,對乾燥食品的誤差較大,因為升溫同時改變了水活性與包材的穿透率。
效期一定要做保存性試驗嗎?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寫法是有效日期之訂定應有合理依據,必要時應為保存性試驗。是否必要取決於產品特性與既有依據的充分程度,建議與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員確認。
可以沿用原料供應商給的效期嗎?
原料與成品的包裝形式、使用情境與開封次數都不同,直接沿用通常不合理。較穩健的做法是以成品的實際包裝與保存條件重新評估。
乾燥食品的保存試驗要量什麼?
依劣化途徑選項目。吸濕看水活性與結塊,氧化看香氣、色澤與官能品評,微生物在低水活性下的鑑別力有限。實際項目仍應依產品特性設計。
最後
加速試驗省的是時間,付的代價是假設。對乾燥草本來說,那些假設在恆溫箱裡站不太住。把它當成比較工具,用實時試驗定天數,這組搭配比單押一邊穩。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所述試驗設計須依產品特性與保存條件評估。相關指引可能更新,實際適用請以主管機關公告之現行版本為準,本文不構成特定產品之效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