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楂在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上有三筆,果實、葉與花、油各屬一個類別。更值得看的是學名那一欄,三筆列的物種清單並不一樣。
多數人查平臺看到自己要的部位就關掉了。山楂這一組是少數值得把三筆並排看的例子。
三筆並排
| 類別 | 中文名稱 | 部位 |
|---|---|---|
| 草、木本植物類(1) 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 | 山楂葉;花 | 葉、花 |
| 草、木本植物類(2) 可供直接食用 | 山楂 | 果實 |
| 草、木本植物類來源製取之原料 | 山楂油 | 由果實製取 |
這個結構跟枸杞那篇很像:部位決定類別,製取的油另外列一筆。
學名那一欄不一樣
三筆的學名欄都列了好幾個種。把它們攤開來比,會看到一個差異:
- 葉與花那一筆列到 Crataegus monogyna。
- 山楂油那一筆也列到 Crataegus monogyna。
- 果實那一筆的清單到 Crataegus pinnatifida Bunge 為止,沒有列到 Crataegus monogyna。
三筆共同涵蓋的有 Crataegus oxyacantha L.(Crataegus laevigata L.)、Crataegus cuneata、Crataegus pinnatifida var. major、Crataegus mollis。差的就是 Crataegus monogyna 這一個種,而且只差在果實那一筆。
Crataegus monogyna 是歐洲常見的山楂,中文多半叫單子山楂。
這個差異怎麼讀
平臺首頁寫得很明白:本平臺非正面表列,並非平臺未載列品項即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
所以學名清單少一個種,不等於那個種的果實不得使用。它的意思是這個品項在這一筆的登載範圍之外,要走另一套確認程序。桑葉那篇完整談過查不到時的處理邏輯。
個案認定涉及具體事實與主管機關判斷,本文不作結論。這裡要留下的是一個動作:進口山楂乾的時候,問清楚是哪一個種。
為什麼要問到種
台灣市面上的山楂乾,產地有中國大陸、有歐洲。不同產區的主流物種不一樣。
供應商通常只給中文名「山楂」或「山楂片」。要拿到學名,得在詢價階段就開口要。到了貨櫃進港才問,對方給不出來,退貨的成本你自己扛。
這個順序牛蒡那篇也講過:身分確認走在價格之前。
山楂的另一個麻煩:酸
山楂的有機酸含量高,這帶來兩個現場問題。
第一是設備。高酸原料對金屬件有腐蝕性,長期用同一組刀具打山楂跟打根莖類,磨耗速度不一樣。
第二是配方。山楂的酸會壓過複方裡其他原料的風味,而且它在熱水裡釋出得很快。同一個配方,泡 3 分鐘跟泡 8 分鐘,酸味的比重差很多。克重那篇談過沖泡條件與配方設計的互相牽動。
本廠的作法
保康收山楂走的是跟其他原料一樣的進料流程,但多兩項確認。
一是學名與產地,寫進規格書,收料時比對文件。二是切片厚度的一致性,這一項用官能品評做。山楂多半是切片進來的,厚薄不均的料在乾燥時會出現一批之內乾燥程度不一致的狀況,厚的那些水分留得比較多。
乾燥終點看水分與水活性兩個指標,半成品的水活性落在 0.2 至 0.4。山楂本身含糖,吸濕性比一般葉類原料強,起點壓低是為了讓後面的包裝與儲存有餘裕,中濕性食品那篇談過這段。
今天就能做的三件事
- 到平臺查一次山楂,把三筆的學名欄並排看。差異在最後一個種。
- 翻出手上那批山楂的規格書,看有沒有學名。只寫中文名的,今天就能寫信去問。
- 量十片山楂的厚度。落差大的話,乾燥均勻度會有問題。
常見問題
山楂葉可以做茶包嗎?
平臺將山楂葉與花列在草、木本植物類(1)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茶包落在列舉的型態內。實際適用請以主管機關公告之現行內容為準。
果實那一筆沒列到的種,是不是不能用?
平臺首頁載明非正面表列,未載列不等於不得使用。建議確認學名後,依查不到品項的確認程序處理,必要時洽主管機關。
山楂油屬於哪一類?
平臺將山楂油列在草、木本植物類來源製取之原料,部位記載為由果實製取。
怎麼要到供應商的學名?
在詢價階段就列入必備文件,與產地證明一併要求,並寫進規格書的身分欄位。
最後
山楂三筆的差別不在部位,在學名清單的長度。這種差異只有把幾筆並排才看得到,一筆一筆查會整個錯過。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依 2026 年 10 月 6 日查詢之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登載內容撰寫。平臺資料可能更新,實際適用請以主管機關公告之現行內容為準。個別品項之身分認定涉及具體事實,本文不構成法規符合性之結論。